因贩毒获刑
出狱后却不思悔改
继续犯罪
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图源网络,侵删)
今天是国际禁毒日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防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
这起贩卖毒品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
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廖某将毒品贩卖给购毒人员甲3次,贩卖给购毒人员乙1次,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联系商定毒品价格,廖某收取毒资后,将毒品放置在防城区内约定地点,购毒人员自行前往该地点拿到毒品。在第3次与甲交易期间,公安民警将廖某抓获,并在其住所内搜出疑似毒品1包、电子秤等物品。
经对廖某贩卖给购毒人员甲的3次毒品及在其住所内搜出的毒品1包进行称重、送检,毒品共净重5.679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另查明,廖某曾于2015年8月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廖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廖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后又犯贩卖毒品罪,是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此次宣判旨在彰显防城区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毒品再犯的决心,起到刑罚的震慑和教育作用,也是法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深入推进平安防城建设系列的举措之一。
毒品会摧毁吸毒者的意志和健康,对个人、家庭、社会都会造成极大危害。广大人民群众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切勿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走上毒品犯罪道路,否则等待你的是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