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乘坐动车遭拒绝 “老赖”乖乖还款
作者:张德  发布时间:2018-08-17 10:36:56 打印 字号: | |
  “廖法官,我已经将93687.46元欠款打入你们指定的银行的账户了,你快把我从‘黑名单’里面删除吧。”6月26日,防城一“老赖”因乘坐动车被拒,只得乖乖还钱。法院黑名单的效应下,“老赖”纷纷现形。老赖之一徐某某因欠债不还,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依法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并向各媒体公开,6月22日,徐某某欲前往深圳,在高铁站被拒绝。

  2011年1月11日,被执行人杨某某、徐某某与申请执行人签订《个人额度借款合同》,约定由申请执行人借给被执行人杨某某人民币28万元,利息按年利率9.66%计算,贷款期限为60个月,被执行人杨某某以自有的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某某小区的房屋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另外被执行人徐某某系被执行人杨某某的配偶。合同签订后,申请执行人依约向被执行人发放贷款,但从2013年2月份后被执行人没有依约履行正常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多次上门和发函催收无果,至起诉时两被执行人尚欠申请执行人贷款本金238212.19元,利息12970.2元,共计251182.39元。申请执行人依法诉至防城区人民法院,防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限令两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还清借款本息给执行人。到还款期限后,申请执行人多次要求两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两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归还。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5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立案后,防城区人民法院立即对两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同时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三天内履行,并且多次上门找两被执行人均无果。防城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杨某某、徐某某的用于抵押物的房屋依法拍卖折抵部分执行款后,两被执行人尚欠93687.46元。

  因两被执行人一直未支付余下的欠款,2017年6月申请执行人向防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防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杨某某、徐某某在银行无存款,也无房产登记信息,防城区人民法院果断将其纳入“黑名单”,限制其乘飞机、高铁以及其他高消费。

  6月22日早上,防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电话响起,听到对方声音急促说道“请问是防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吗?怎样才能把我在黑名单中删除,他们不让我购买动车票,现在正急着赶动车去深圳”。

  防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廖法官详细地询问电话里面的当事人基本情况,原来是被执行人徐某某,廖法官耐心地回答“只有你及时履行义务,防城区人民法院会依法将你在黑名单中删除的”。

  徐某某连声应答:“我很急,急需到深圳商谈一笔生意,我一定履行义务,现在就履行”。电话挂断后,被执行人徐某某自动现身防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并立马将93687.46元存进法院指定的账户上。案件得已完满执结。

  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是法院惩治“老赖”的一种手段,凡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老赖”,法院将对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限制其进行各种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也不能贷款等。近年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促成“老赖”主动还款起到了关键的作用。防城区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力度,有力地震慑了失信行为,也有效缓解了执行难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社会诚信建设。
来源:防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德